主題:別抹殺了孩子對藝術的喜好
發表日期:2011-05-08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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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美、藝術的愛好雖是人的一種本能,但藝術中的許多內涵需要去接觸、學習,才會有更多的體驗及感受。「學音樂並不等於學樂器」,上才藝班學音樂的目的,是讓孩子對音樂有所感、喜愛音樂,並不只是要孩子彈鋼琴、拉小提琴。樂器只是一種媒介,讓孩子能透過彈奏音樂表達內心,獲得精神上的愉快和充實。
其他形式的才藝學習也是一樣,家長不妨以平常心,將學才藝當成是再家庭之外的一種不同的學習方式,不要孩子去學琴就要「來,彈首曲子給阿姨聽」,學舞蹈就要他能表演,有些家長往往急著要孩子學會彈幾首曲子,老師感受到這樣的壓力,教學就比較不自由,要有「進度」,結果造成惡性循環,孩子好不容易對藝術萌芽的喜好就此枯萎了,受害最大的還是孩子。
一項調查結果顯示,台灣地區學習才藝的孩子,有百分之八十在長大之後就沒有繼續學習。一個兒童電視節目也以現場小朋友做調查,發現大部分的孩子都在學才藝,但是在被問到:「喜歡的人舉手」時,卻沒有一個孩子舉手。面對這樣的狀況,家長能不深思嗎?
‧摘自「學期教育月刊」1993年7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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