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公立清境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收退費基準
一、依據:南投縣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管理辦法。
二、本園收費內容:
收費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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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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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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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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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日制:3600元、全日制:4950元
*大班5歲幼兒免收學費,其學費由教育部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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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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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辦
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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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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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日制:160元、全日制:3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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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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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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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日制:140元、全日制: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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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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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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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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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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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心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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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日制:310元、全日制:6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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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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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幼兒中途入園收費原則:
(一)學費:
1.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未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者,收取全額費用。
2.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未逾三分之二者,收取三分之二。
3.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二者,收取三分之一。
(二)其他代辦費: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依幼兒就讀月數收取費用;以月為收費期間
者,自入園當月收取費用,其未滿一個月部分,按就讀日數收取費用。
四、本園退費原則:
(一)學費:
1.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即提出無法就讀者,全數退還。
2.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未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者,退還三分之二。
3.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未逾三分之二者,退還三分之一。
4.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二者,不予退費。
(二)其他代辦費: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按就讀月數退費;以月為收費期間者,按
離園當月就讀日數退費;已製成成品者不予退費,並發還成品。
(三)幼兒園依前項規定退費時,應發給退費單據,並列明退費項目及數額。
(四)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且請假日數連續達五日以上者,應以就讀
日數退還請假週間之午餐費、點心費等代辦費項目,其餘項目不予退費;以次
數計費之課後延托費得準用之。
(五)因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連續達五日(含假日)以上者,
應以就讀日數退還停課週間之午餐費、點心費等代辦費項目,其餘項目不予退
費;以次數計費之課後延托費得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