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主題: 105學年度幼兒園甄選代理代課教師
發表日期:07-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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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安溪國中附設幼兒園105學年度第1、2、3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公告日期:自105年07月01日起至105年07月11日止。
二、簡章下載:自即日起至報名時間截止,請至下列網站下載:
本校網站之「最新消息」下載:http://www.asjh.ntpc.edu.tw/,
本校附幼「最新消息」http://tw.pre.uschoolnet.com/school/asjh-tpc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教育公告網站http://www.ntpc.edu.tw下載。
二、報名日期:
(若遇颱風假,則順延至次一日甄選)
第一次 105年07月12日(星期二) 上午09時00分至09時50分
第二次 105年07月13日(星期三) 上午09時00分至09時50分
第三次 105年07月14日(星期四) 上午09時00分至09時50分
(倘第一次甄選無人報名、經甄選未達標準者或錄取人員放棄錄取資格者,方辦理第二次甄選;第二次甄選員額將於7月12日(星期二) 、第三次甄選員額將於7月13日(星期三)下午2:30公告於本校校網首頁最新消息)
三、報名地點:新北市立安溪國中【本校西霞樓四樓人事室】
電話:2671-7851轉180或177
校址:新北市三峽區大同路135號
四、報名方式: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委託報名請備妥委託書,受委託人應攜帶身分證正本,並攜帶雙方印章。
五、報名費:免報名費。
六、甄選日期與時間:(若遇颱風假,則順延至次一日甄選)
第一次 105年07月12日(星期二) 上午10時00分開始(09時50分報到)
第二次 105年07月13日(星期三) 上午10時00分開始(09時50分報到)
第三次 105年07月14日(星期四) 上午10時00分開始(09時50分報到)
七、甄選地點:新北市立安溪國中。
八、甄選名額:幼兒園懸缺(一學年)代理教師正取1名。
九、基本條件與資格:
(一)基本條件(第一、二次甄選報名者均須符合):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2、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之情事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各款之情事者。如於報名前未察覺而於放榜後發現,應予解聘。
3、非退休教師(含校長)。
(二)報名資格(因所報名甄選之次別有所不同):
1. 第一次甄選報名資格:
1、 應具備合格幼教教師證書:
依民國84年11月16日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取得合格幼教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限者。
依民國92年7月31日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辦法」取得合格幼教教師證書者。
依民國94年12月28日 「師資培育法修正條文」頒布後取得合格幼教教師證書者。
2、 參加「新北市105學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甄選」幼教類組筆試並取得成績者。
2. 第二次甄選報名資格:
1、 應具備合格幼教教師證書:
依民國84年11月16日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取得合格幼教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限者。
依民國92年7月31日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辦法」取得合格幼教教師證書者。
依民國94年12月28日 「師資培育法修正條文」頒布後取得合格幼教教師證書者。
3. 第三次甄選報名資格:
1、應具備合格幼教教師證書:
依民國84年11月16日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取得合格幼教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限者。
依民國92年7月31日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辦法」取得合格幼教教師證書者。
依民國94年12月28日 「師資培育法修正條文」頒布後取得合格幼教教師證書者。
(三)未符報名資格者,不予聘任,如於報名前未及發現,於錄取聘任後亦應無條件解聘。
※研究所在學學生,如經甄選錄取,於任教期間不得要求給假前往在職進修。
※持國外學歷證件者,畢業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並有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公文,教育專業科目及專門科目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採認達教育部規定標準,並有公文證明,否則不予受理。
十、甄選方式與計分比重:
(一) 第一次甄選之方式與計分
1. 筆試:筆試採計「新北市105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甄選」筆試成績,成績需滿50分以上始取得報考資格,筆試成績不列入總分計算。
2. 口試:學經歷、專長、教育理念、教學技巧等,時間為10分鐘,佔50 %。
3. 試教:教學演示,主題內容自行設計,教學時間為10分鐘,佔50 %。
4. 第一次甄選依成績高低依序錄取,若總分同分時,依照試教、口試成績高低依序錄取。
(二) 第二次甄選之方式與計分
1. 口試:學經歷、專長、教育理念、教學技巧等時間為10分鐘,佔50 %。
2. 試教:教學演示,主題內容自行設計,教學時間為10分鐘,佔50 %。
3. 第二次甄選依成績高低依序錄取,若總分同分時,依照試教、口試成績高低依序錄取。
(三) 第三次甄選之方式與計分
1. 口試:學經歷、專長、教育理念、教學技巧等時間為10分鐘,佔50 %。
2. 試教:教學演示,主題內容自行設計,教學時間為10分鐘,佔50 %。
3. 第二次甄選依成績高低依序錄取,若總分同分時,依照試教、口試成績高低依序錄取。
十一、報名程序(因所報名之次別有所不同):
(一) 報名時,請填妥報名表及繳交下列證明文件(正本繳驗後發還,影本用A4紙
影印交由學校
留存)。
(1)國民身分證。(出生地未註明者,應另檢附個人現戶戶籍謄本正本1份)
(2)合格教師登記證(證書)。
(3)學歷證件:畢業證書。
(4)報考委託書(附件4,如無則免)。
(5)代理教師甄選簡歷表﹝附件5﹞。
(6)代理教師甄選切結同意書(附件6)。
(二) 報名第一次甄選者請另檢附「新北市105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甄選初
試成績單」正、影本。
十二、錄取通知:
(一)公告日期:甄選當日下午2時前公告錄取人員名單,錄取名單以在本校網站首頁及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教育公告為準,不再另寄紙本成績單。應試者可上網或電話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提出異議。
(二)查詢方式:1.本校電話:2671-7851轉180或177
2.本校網站:http://www.asjh.ntpc.edu.tw/
3.本校附幼網站:http://tw.pre.uschoolnet.com/school/asjh-tpc
十四、成績複查:複查成績於甄選當日下午2時至2時30分填寫「應考人申請複查成績申請書」(如附件七)向本校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並以一次為限。
十五、報到簽約:
(一) 錄取正取者應於甄選當日下午2時30分至3時30分,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教師證正本、學經歷證件正本、印章、農會存摺封面影本,親自到本校四樓人事室報到並辦理簽約手續。
(二) 錄取者非不可抗力之事由而逾期未簽約,則立即註銷其錄取資格。如有正取者放棄簽約時,本校將於甄選當日下午4時後,電話通知備取者遞補,並辦理簽約手續。
十六、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須作變更,悉公佈於本校網站及本校附幼網站公告。
十七、附註:
(一) 敘薪:依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0年3月7日北教人字第1000185419號函頒「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所屬公立學校教師敘薪作業須知」四之(四)規定,「代理教師依起聘時所具學歷及資格敘薪(如有職前年資不予採計),代理期間不辦理提(改)敘」、「未具所代理各該教育階段、科該(類)合格教師證書者,其學術研究費按相當等級專任教師8成數額支給。」
(二) 代理代課教師不得於上班上課期間以事、病假方式前往大學、研究所碩、博士班在職進修,否則一經查明,概以解聘處理。
(三) 經完成報名手續者,即視為同意本簡章各項規定,不得有任何異議。
(四) 幼兒園代理教師請於暑假開學前到校完成教學及行政分組業務準備工作,寒假期間亦需到校協助處理園務工作。
(五) 代理教師正式支薪及聘書起、迄日期,依新北市政府規定日起正式支薪。
(六) 臺北縣政府93.06.02北府教學字第0930357348號函:代理教師不論有無合格教師資格,職前年資均不予採計提敘,另代理期間不辦理提(改敘)。
(七) 本簡章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均依教育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暨相關法令辦理,並得補充修正之。
(八) 查詢電話:2671-7851人事室180-、幼兒園177
(請依照甄選報名之次別於方框中勾選)
新北市立安溪國中附設幼兒園105學年度 報名表
科別: (限填1科-自填) 編號: (請勿填) 105年 月 日
姓
名 身分證字號 性
別 出生
日期 年 月 日 貼照片
現職
住址 □□□
電
話 (O):( )
(H):( ) 手機:
項目 序號 檢 附 之 證 明(請 於 空 格 內 填 入 資 料) 審核及收費人員核章
基
本
證
件
1 □ 國民身分證
(未註明出生地者,應另檢附現戶個人戶籍謄本正本1份)
□ 黏貼上述證件影本於資料表(附件2) 審核人員核章:
收費人員核章:
准考證簽收:
2
□畢業證書: 大學 系所 組
組
3 □教師證書: 科 號
委
託
書 4 □ 報名委託書(附件4)
5 □ 切結同意書(附件6)
□ 其他:
(請依照甄選報名之次別於方框中勾選)
新北市立安溪國中附設幼兒園105學年度
甄選黏貼資料表
科別: (限填1科-自填) 編號: (請勿填) 105年 月 日
一、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未註明出生地者,應另檢附個人現戶戶籍謄本正本1份(黏貼於本表背面)
國民身分證
(正面)黏貼處 國民身分證
(反面)黏貼處
二、新北市105學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甄選筆試成績單(正反面影本,參加第二、三次代理教師甄試者免交)
新北市105學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
筆試成績單
(正面)黏貼處
(參加第二、三次代理教師甄試者免交) 新北市105學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
筆試成績單
(反面)黏貼處
(參加第二、三次代理教師甄試者免交)
(請依照甄選報名之次別於方框中勾選)
新北市立安溪國中附設幼兒園105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准考證
□第一次□第二次 □第三次
編號(請勿填): 自貼最近3個月內脫帽
正面半身2吋照片
姓 名
甄選記錄
試教暨口試(請勿填)
□第一次甄選:7 月 12 日 ( 星 期 二 )
□第二次甄選:7 月 13 日 ( 星 期 三 )
□第二次甄選:7 月 14 日 ( 星 期 四 )
試 教
口 試
(主試人簽章)
(主試人簽章)
注意事項
ㄧ、甄選時間、地點:
(一) 甄選時間:
1、 第一次甄選:105年 7 月 12 日(星期 二 )上午10時00分起。
2、 第二次甄選:105年 7 月 13 日(星期 三 )上午10時00分起。
3、 第三次甄選:105年 7 月 14 日(星期 四 )上午10時00分起。
(二)甄選地點:
新北市立安溪國中 電話:(02)2671-7851轉180或177
二、附註:
1.甄選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准考證。
2.上午9時50分報到,遲到10分鐘以上不得入場。
3試教及口試唱名3次未到場者,視同棄權。
4.錄取名單公布於本校網頁,請自行查看,不另行通知。
5.公告時間:第一次甄選之結果於7月12日下午14:00前公告;第二次甄選之結果於7月13日下午14:00前公告。
(請依照甄選報名之次別於方框中勾選)
新北市立安溪國中 附設幼兒園105學年度 委 託 書
本人 ,因故無法親自報名,今委託
先生(小姐)代理報名。
此致
新北市立 代理教師甄選委員會
委託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址:
電話:
受委託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址:
電話:
中華民國105年7 月 日
(請依照甄選報名之次別於方框中勾選)
新北市立安溪國中附設幼兒園105學年度
□第一次□第二□第三次代理教師甄選簡歷表
姓 名 編 號
一、 專長及興趣:
二、 經歷或優良紀錄:
三、 研習、進修:
四、 教學理念:
新北市立安溪國中附設幼兒園105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
切結同意書
本人________________確未有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不得報考之情事,並依政府資訊公開法授權有關機關查證及依甄選簡章之規定辦理。
特此切結
立切結人: (簽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手機電話:
中華民國105年7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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