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主題:公告105學年度新生小班優先入學名冊
發表日期:04-28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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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入學資格:
(一)第一優先:符合「臺南市公立幼兒園優先招收不利條件幼兒辦法」所稱之不利條件幼兒,其招收順序依下列各款辦理:
1、低收入戶子女。
2、中低收入戶子女。
3、身心障礙(指符合特殊教育法第三條規定,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4、原住民。(不限設籍本市)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6、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二)第二優先:
1、本校(園)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
2、育有3胎(含)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學齡滿四足歲以上。(幼兒人數計算含寄養家庭之子女) 若優先入園人數符合同一款條件致不能判定或遇有超額情形時,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
招生順序:本園招收學齡滿三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班級,依下列順序招收幼兒入園:
(一)五歲第一優先入園幼兒。
(二)四歲第一優先入園幼兒。
(三)三歲第一優先入園幼兒。
(四)五歲第二優先入園幼兒
(五)五歲一般幼兒
(六)四歲第二優先入園幼兒。
(七)三歲第二優先入園幼兒。
(八)四歲一般幼兒
(九)三歲一般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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