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主題:102學年度林頭國小附設幼兒園招生簡章
發表日期:05-13 14:15
網址: |
雲林縣斗六市林頭國小附設幼兒園102學年度招生簡章
依縣府函:中華民國102年4月19日府教特字第1025411008號函
一、核定招收幼兒人數:大、中、小班共60名【畢業生畢業後尚有名額20人,控管人數3人】
二、招收班級:蘋果班(5足歲~4足歲),草莓班 (4足歲~3足歲)。
三、作息時間:(一)入園時間~上午七時三十分以後
(二)教保時間~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含週三)。
(三)參加課後留園(課後照顧)者,教保時間為下午四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止。
四、申請登記日期:102年5月20日(星期一)至102年5月24日(星期五)止,
請於上課日每天上午八時至中午十二時止到本園受理登記。
(一)登記地點:斗六市林頭里榮譽路177號(附幼園地),報名專線:(05)5348187
(二)登記方式:由家長親自辦理登記或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登記。
(三)登記費:新台幣五十元整。
五、申請登記資格:設籍或居留本縣,年滿三足歲至入國小學齡前之男、女幼童。
(一)【大班】年滿5足歲未滿6足歲之幼兒(民國96年9月2日至97年9月1日出前生者)。
(二)【中班】年滿4足歲未滿5足歲之幼兒(民國97年9月2日到98年9月1日前出生者)。
(三)【小班】年滿3足歲之幼兒(民國98年9月2日到99年9月1日前出生者)。
※或適齡國小兒童經本府核准延緩入學者。
1.申請入園幼童人數未超出招收名額,一律免抽籤錄取。
2.申請入園幼童人數超出招收名額,除符合(第六點)優先入園者外,其錄取(抽籤)順
序以滿五足歲者(即96年9月2日起至97年9月1日止出生者)優先,次順位依序
為四歲、三歲,但各年齡層以不利條件幼兒為優先。
3.登記限制及錄取規定:每位幼兒申請登記入園以一園為限,登記二園(含)以上者取消其抽籤及入園資格;已錄取者撤銷其資格由備取者遞補。
4.若申請入園幼兒人數超出招收名額時,以辦理抽籤作業為原則。抽籤日期:102年6月1日,抽籤地點:林頭附幼風雨場。於公開抽籤後,各園隨即公布錄取幼兒名單,並書面通知全部申請家長。
註:【幼幼班】二歲以上至未滿三歲幼兒(民國99年9月2日至100年9月1日出生者),
因本園無符合專設之設備標準,故不招收幼幼班幼兒。
六、優先入園資格、審核及有關事項:
(一)除於前一學年度已就讀本園之幼兒及符合登記資格之學校教職員工子女得先予入園外,為照顧弱勢族群,凡符合下列各目之一且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之不利條件幼兒,應予優先入園:
1. 低收入戶子女(低收入戶證明)。
2. 中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證明)。
3. 身心障礙(身心障礙證明正本及影本,或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核發之證明文件,正本驗後發還)
4. 原住民(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正本驗後發還)。
5.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特殊境遇家庭核定文件)。
6.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父或母身障手冊正本及影本,正本驗後發還)。
為顧及身心障礙幼兒就學權益,本園依規定應控留普通幼兒名額三名,至一百零二年七月三十日止無身心障礙幼兒申請入學時,再開放申請入園名額或通知備取之幼兒報到。園所每招收一名身心障礙幼兒,輕度者得減招一名,中度或重度者,得減招二名幼兒。
七、應繳交證件:入園申請登記應檢附資料如下~
(一)申請登記卡:由幼兒園提供;申請登記入園時須經家長簽名蓋章始得受理。
(二)戶口名簿正本或戶籍謄本正本:驗後發還。
(三)居留本縣外籍華僑幼兒,須檢附護照或居留證正本:驗後發還。
(四)優先入園者,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五)收取登記費新臺幣五十元整。
八、報到日期:102年6月24日〈星期一〉上午8:00至10:00止。
九、註冊日期:102年7月31日(星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