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主題:102學年度招生簡章出爐了
發表日期:04-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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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南榮國小附設幼兒園102學年度招生簡章
一、 本園依據102年3月18日基府教前參字第1020149676號函辦理新生入園作業。
二、 招生對象
(一) 5足歲:96年9月2日至97年9月1日出生者
(二) 4足歲:97年9月2日至98年9月1日出生者
(三) 3足歲:98年9月2日至99年9月1日出生者
三、 招生名額
招收3~5歲混齡班1班,總人數30人(含本園直升幼生10人) 。
四、 招生方式
(一) 登記時間
102年5月4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3時。
102年5月5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
(二) 抽籤時間
102年5月5日(星期日)下午1時。
(三) 報到日期
102年5月6日(星期一)至5月8日(星期三)。
(四) 招生登記、抽籤地點:本園活動室。
(五) 錄取公告日期:登記結束當日下午4時前。
五、新生入園錄取順序
以滿5足歲具有優先入園身分及一般身分順序錄取;尚有名額依序招收4足歲具有優先入園身分及一般身分之幼兒、3足歲具有優先入園身分及一般身分之幼兒。
六、登記應提具之證件:如附件。
七、新生登記費50元整。
八、基本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申請登記入園
(一) 設籍本市或居留本市之外籍、華裔幼兒。
(二) 有合法監護人之寄居幼兒。
九、優先入園資格
(一) 符合基本資格,且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併列優先入園之第一順位。
1. 具本市幼兒優先入公立幼兒園實施辦法第三條申請優先入園資格者: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身心障礙、原住民、特殊境遇家庭子女、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2. 前一學年度就讀本園之幼兒。
3. 本校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直系血親子女。
(二) 符合基本資格,且具本市幼兒優先入公立幼兒園實施辦法第三條申請優先入園
資格者:輕度身心障礙者子女、父或母一方為非本國籍或大陸地區配偶之幼兒、第三胎以上之幼兒,併列優先入園之第2順位,每班至多3 名。
(三) 具優先入園資格之幼兒,以符合第一順位資格者為優先,幼兒園於尚可招生名
額內,依序錄取符合第二順位資格者,如超過每班3名名額則依本簡章第五點所列順序錄取,如條件相同者競額時,公開抽籤決定之。
十、抽籤規則
(一)登記人數不超過可招收名額時,一律准其入園;如超過可招收名額時,採抽籤方
式決定之;採用抽籤方式決定時,必須將所有籤卡抽完為止,並填寫於抽取順序表,於報到未滿額時,依中籤先後次序,補足名額。所有籤卡無論抽中與否,隨即標示張貼以取公信。
(二)如符合優先入園資格因競額參加抽籤而未中籤者,其籤卡依滿5足歲、滿4足歲
分別併入一般身分者之相同足歲者籤筒一起抽籤。
(三)多胞胎幼兒須分別填寫新生入園報名表,但幼兒籤卡是否併為1張或分開投入籤
筒,可由家長自行決定。抽籤前,應將多胞胎幼兒家長之前述決定予以當眾宣佈(或請家長簽切結書),以維招生作業之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十一、遞補
(一)逾時未辦理報到者,以棄權論,得由備取幼兒依順序遞補至額滿為止。
(二)本園得抽備取生,備取名額及備取名冊有效期限於102年9月30日止。
(三)開學後遞補者,學費及各項收費,依本市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辦法規定辦理。
十二、其他事項:
(一)登記時應繳驗戶口名簿正本,並於戶口名簿上該幼兒資料之備註欄旁空白處加蓋
本(102)年招生戳記。
(二)幼兒登記以1園為限,非經切結放棄不得於第2園登記,違反規定者,取消其所
有錄取資格。
(三)具優先入園資格而未在登記截止時間前登記者,即喪失優先入園資格。
(四)本園於學期中、平日放學後、寒暑假提供課後留園服務,低收入戶、中低收入家
庭及其他經濟狀況特殊者另有補助,詳情請洽本園。
十三、市府核定102學年度班級數及教保服務人員配置數後,招生倘未足額將繼續辦理招生。
十四、本注意事項奉核准後實施,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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