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私立親親袋鼠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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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如何矯正小孩的行為偏差?
發表日期:2014-04-02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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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處理?小孩有何徵兆可循嗎?
以發展心理學來說,幼兒在四歲以前尚無物權概念,無法分辨物品是他人的,不可以自己拿取,所以這時候和他說不能拿別人的東西,其實他是不能理解其中的道理。
四歲以後物權概念逐漸發展,孩子若仍舊出現偷竊行為,可能的原因有:
一、模仿成人行為
父母本身的行為就會貪小便宜,順手牽羊,自然孩子也會學習;或是當發現孩子偷拿他人物品時,反而給予鼓勵,或是故意忽視,孩子的行為受到增強,也會成為習慣。
二、需求無法滿足
父母本身太過小氣、吝嗇,讓孩子從小處於物質需求無法滿足的情況,自然也會產生偷竊行為,當然不是說父母一定要滿足孩子每一個物質慾望,只是太小氣也不好啦!
三、吸引成人注意
以行為心理學來說,成人的反應也是幼兒學習的增強物之一,如果幼兒第一次偷竊,成人對他做出生氣的表情,甚至打他、罵他,在他感覺來說,偷竊是能夠成功引起成人注意的行為,下次他想要吸引注意時,自然的偷竊成為一個手段。
四、「偷竊癖」
有難以控制的偷竊慾望,伴有偷竊行動前的緊張感和行動後的輕鬆感, 偷竊的目的並非迫於生活需要,或在於自己或他人獲得經濟利益,所偷的東西多數價值不大,而且可以付得起,通常把東西存起、送人甚至丟掉,不過這心理障礙並不常見。
在孩子第一次上幼稚園時,比較容易出現偷竊的行為,因為學校的玩具通常孩子可以自行拿取,而且可能因為好奇或是不想和其他人分享,就順手帶回家了。家長若是發現孩子書包中出現不屬於家中的玩具,首先請孩子說明物品的來源,並詢問孩子的理由。之後對孩子說明不是自己的物品在沒有經過同意之前,是不可以隨便拿取的,如果真的很喜歡,可以告訴父母需求,再討論如何購買〈是自己存錢,或是其他方式〉。
最後,陪同孩子將物品歸還失主,並由孩子自己道歉,讓孩子知道自己做的事情必須自己負責,但是父母仍會陪在他的身邊,並不會因此而不愛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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