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99學年度金城幼稚園
新生入園注意事項
一、本園位處市區,地狹人稠,教學活動空間有限,照顧學區內幼生均得以順利就學,各班能有效班級經營,充分運用學習資源及提昇教學品質,依據幼稚教育法(每班不超過30人)招收有意願入園之幼童,額滿為止。
二、入園資格與條件:
(一)設籍本園學區內(金城鎮東門里、西門里、南
門里、北門里,榜林,東洲等)且有居住事實
者,年滿四足歲及未滿六足歲之幼童。
(二)外國人士持有居留證且居住本縣者,其子女年
齡須符合前項規定。
(三)優先入園條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
優先入學就讀或安置。
1、持有身心障礙手冊年滿三足歲之幼兒。(特教班)
2、原住民幼兒、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
3、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家庭子女。
三、本園招生時程:
(一)本園依據戶政單位所提供之學區內新生名冊,通知學生家長完成新生入學登記手續,並將新生入學登記人數函報金門縣政府教育局做為設班之依據。(新生入學登記時間依教育局統一訂定)
(三)註冊及開學日期:由教育局統一訂定。
(四)本園於開學後一週內將入園幼童名冊登錄於全國幼生管理系統,並函報金門縣政府教育局核定學籍。
(五)登記入園一律以自由申請為原則。
四、學區規範:
(一)幼童入園以金門縣政府教育局核定之學區為範圍(金城鎮東、西、南、北門里,榜林,東洲等。),為招收對象。
(二)本園教職員工子女可隨父母就讀。
(三)中班幼兒可直升該園大班,不必另行登記。
五、編班數核定後再轉入學生依下列順序分發,額滿
為止:
(一)以設籍本園學區之總年月日數計算,時間較
長者優先。
(二)設籍於本園學區範圍內之學生候補登記順
序。
(三)在本園預計人數內尚有餘額下,就埔邊,埔
後等其他學區按餘額人數公開抽籤,依序錄取
至額滿為止。
(四)採公平抽籤方式處理。
六、本要點奉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