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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主題:嘉義縣民雄鄉福樂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5學年度招生簡章
發表日期:04-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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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民雄鄉福樂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5學年度招生簡章

壹、依據

嘉義縣105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辦理。

貳、登記入園資格

一、年齡:3歲以上至入國小前之幼兒(民國99年9月2日至102年9月1日出生)

二、招收名額:核定30名,扣除原就讀本園直升之幼兒11名,本學年度可招收幼兒為19名。

三、優先入園資格:

(一)符合下列情形者,得依序優先入園就讀(不限設籍本縣幼童)




1、低收入戶子女: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

2、中低收入戶子女: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

3、身心障礙: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發展遲緩證明,或經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適合就讀普通班。

4、原住民:戶口名簿記載為原住民身分。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認定公文。

6、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二)符合優先入園人數如未逾可招生名額時,應全數錄取;如該園登記人數競額時,依下列順序錄取:

1、當年度九月一日前年滿五足歲者。

2、當年度九月一日前年滿四足歲者。

3、當年度九月一日前年滿三足歲者。

(三)報名人數逾招生名額時,依上述招生順序錄取後,採公開抽籤方式決定之。

參、招生公告、登記、抽籤及報到日期

一、招生簡章公告日期:自105年4月1日起。

二、登記日期:至105年5月20日止。

三、抽籤日期:105年6月1日上午9點整。

四、名單公布日期:抽籤後當場公布。

五、報到日期:105年6月6日。

肆、其他

一、招生工作

(一) 幼兒園得組成招生工作小組,辦理新生入園事宜,由機關首長督導。

(二) 招生作業依本簡章內容辦理,並將簡章及結果公告於幼兒園網站及門口明顯處,如涉及幼兒個人資料部分,工作人員應負有保密義務。

(三) 入園資格審查:各園於指定期限內調查園內幼生留園直升意願,有意願者應於該幼兒資 料備註;登記直升幼兒如至他園報名時,除提具向原園申請之撤銷留園直升切結書者外,各園不予受理。

二、抽籤規則:登記後如競額時,採公開人工籤卡或電腦抽籤,依序列為正取第1名至數名及備取第1名至數名為止。

(一)符合優先入園資格者,因競額且參加抽籤而未中籤者,併入同年齡之一般入園申請者抽籤。

(二)多胞胎幼兒(含雙胞胎)籤卡是否併同或分別抽籤,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決定,並出具切結書。抽籤前,幼兒園應將前述決定予以公告。

(三)同一籤卡多胞胎幼兒(含雙胞胎)之錄取,如遇缺額數少於多胞胎幼兒數時,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決定同缺額數之幼兒入園。

(四) 抽籤方式:

1.於抽籤前根據登記名冊,寄發抽籤通知書,並採公告方式公佈之,各家長當自行留意公告訊息。
2.抽籤會場設立簽到簿,先核對戶籍資料無誤後(查驗戶籍正本),再進行簽到與抽籤作業。

3.以到場參加之家長進行抽籤,因故未到場參加抽籤者,應填具委託書由學校主辦單位代抽,不得異議。

4.以幼兒出生年月日先後次序順序抽籤。

5.獲抽籤錄取之幼兒,除公佈於本校公佈欄外,並個別通知報到(逾期未辦理報到者,由備取生依序遞補)。

6.新生進行報到時,應核對戶籍資料無誤後始可入學,否則由備取生依序遞補。

伍、本辦法經本校園務會議通過並函送嘉義縣政府

教育處備查後公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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