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主題:嘉義縣民雄鄉福樂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14學年度招生簡章
發表日期:04-29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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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民雄鄉福樂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14學年度招生簡章
公告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21日
公告字號:府教幼字第1140098936號
壹、依據
嘉義縣114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暨非營利幼兒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
貳、登記入園資格
一、年齡:
(一)3歲以上至入國小前之幼兒(民國108年9月2日至111年9月1日出生)
二、招收名額:
(一)核定48名,扣除原就讀本園直升之幼兒25名,預定招收23名。(後續若有本縣鑑
輔會安置之特殊幼兒及鑑輔會核定減收,一般幼兒人數予以調整。)
(二)依據「嘉義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原則」,為維持教育品質,普通班安置身障學生每班至多以3人為原則。
三、優先入園資格:符合一般入園資格,且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第一優先:符合下列情形者,得優先入園就讀(不限設籍本縣幼童)
1、低收入戶子女: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
2、中低收入戶子女: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
3、身心障礙: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發展遲緩證明,或經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適合就讀普通班(含持有暫緩入學證明之幼兒)。
4、原住民:戶口名簿記載為原住民身分。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認定公文。
6、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二)第二優先:經社政單位轉介輔導之家庭或機構安置之幼兒。
(三)第三優先:
1、本園及其所屬學校編制內教職員工(新學年度在職者)適齡子女。
2、家有兄姊就讀本園者,其兄姊身分認定限「原園直升幼兒」。
3、家有兄姊就讀該園所屬之國(中)小者,其兄姊身分認定以「原園直升幼兒」為原則
4、育有3胎(含)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出具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四)符合優先入園人數如未逾可招生名額時,全數錄取;如該園登記人數競額時,依下列順序錄取:
1、當年度九月一日前年滿五足歲者。
2、當年度九月一日前年滿四足歲者。
3、當年度九月一日前年滿三足歲者。
(五)報名人數逾招生名額時,依上述招生順序錄取後,採公開抽籤方式決定之。
參、招生公告、登記、抽籤及報到日期
一、招生簡章公告日期:自114年4月21日起。
二、登記日期:至114年5月16日
三、抽籤日期:114年5月20日
四、名單公布日期:114年5月20日下午5時前於學校門口公佈欄及幼兒園網站公告。
五、報到日期:114年5月27日下午2時至4時,請攜帶戶口名簿正影本及兒童健康手冊預
防注射黃卡影本至幼兒園辦理新生入園事宜。逾期未報到者,其名額由備取
名單依序遞補。
肆、其他
一、招生工作
(一)本園得組成招生工作小組,辦理新生入園事宜,由機關首長督導。
(二)招生作業依本簡章內容辦理,並將簡章及結果公告於幼兒園網站及門口明顯處,如涉及幼兒個人資料部分,工作人員負有保密義務。
(三)本園於指定期限內調查園內幼生留園直升意願,有意願者應於該幼兒資料備註。
二、抽籤規則:
(一)登記後如競額時,採公開抽籤,依序列為正取第1名至數名及備取第1名至數名為止。無論採何種方式抽籤,將抽完所有籤卡,最後結果當場依抽籤順序結果公告。
(二)多胞胎幼兒(含雙胞胎)籤卡是否併同或分別抽籤,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決定,並出具切結書。抽籤前,本園將公告前述決定。
(三)同一籤卡多胞胎幼兒(含雙胞胎)之錄取,如遇缺額數少於多胞胎幼兒數時,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決定同缺額數之幼兒入園。
三、招生登記至登記時間截止,但一般生入園申請登記人數少於可招收名額時,繼續受理登記入園,並依登記先後次序錄取至額滿為止。
四、備取名冊有效日至115年1月30日止,惟具優先入園資格之幼兒排序仍優於備取生,後續由本園公告及辦理遞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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