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主題:基隆市104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學前教育階段新生特殊教育服務申請實施計畫
發表日期:02-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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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暨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二、基隆市104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
貳、目的:
一、協助特殊需求學生充分評估,適性安置。
二、協助特殊需求學生適性發展,充分就學。
參、主辦單位:基隆市政府。
一、承辦單位:基隆市五堵國民小學。
二、協辦單位:基隆市各區公所、基隆市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基隆市各國民小學(含附設幼兒園)、各公私立幼兒園、基隆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肆、報名資格:
一、基隆市在籍3至6足歲之身心障礙或疑似身心障礙之學生(民國101年9月1日(含)前出生)。
二、103學年度暫緩入國民小學之學生。
伍、報名時間:104年2月2日(星期一)至2月26日(星期四)上午8:00-下午4:00(星期例假日除外)。
陸、報名地點及方式:
一、受理報名單位:基隆市各國民小學(含附設幼兒園)輔導室(若無輔導室,請向教務處或教導處報名)、各公私立幼兒園、基隆市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
二、可就近向目前就讀的學校(限基隆市)或未來就學之學區學校報名。
三、受理報名學校除協助學生以紙本資料報名外,並應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www.set.edu.tw)報名。
柒、報名資料彙整:請各受理報名學校、單位於2月26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將申請名冊(附件一)、報名應備資料檢核表(附件二)及其所載相關應備資料,依序裝訂後送達基隆市五堵國民小學特教組,聯絡電話:2451-1457#42。
捌、報名手續:(免繳報名費)
一、填寫報名表(附件三)。(請家長務必簽名)
二、繳驗全戶戶口名簿正本(驗畢發還)及繳交影本乙份。
三、繳驗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正本(驗畢發還)及繳交影本(無則免附)。
四、未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或申請在家教育者(學前階段無)應繳交六個月內身心障礙鑑定或教學醫院等級醫院專科醫師開具醫療診斷證明書。
五、一年內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之評估報告(無則免附)。
六、家長或監護人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委託報名者請檢附報名委託書,附件四)。
七、申請暫緩入學者請繳交○1基隆市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適齡國民暫緩入學申請書(附件十)○2足以證明需暫緩入學之醫療診斷證明書、○3教育計畫書及○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八、聽覺障礙學生請繳交六個月內身心障礙鑑定或教學醫院等級醫院專科醫師開具醫療診斷證明書(附六個月內聽力圖)或一年內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之評估報告記載聽力損失情形(載明左右耳裸耳及配戴輔具後聽力)。
九、視覺障礙學生請繳交六個月內身心障礙鑑定或教學醫院等級醫院專科醫師開具醫療診斷證明書(附六個月內視力檢查圖)或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之評估報告記載視力值及視野(載明左右眼矯正後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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