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主題: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教育總指引
發表日期:09-11 14:26
網址: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jwOU8J_NID20rpBkry4WN50zWqzKS-dM/view?usp=shari |
●學校停課標準
依據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布訂定疫情停課標準,各類停課情形說明如下,本停課標準將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定,隨時調整及發布
1. 1班有 1位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班 停課 以下均係指
停止實體課程 14天。衛生機關人員經過疫情調查後,將對確定病例之接觸者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並應依據通知書規定落實居家隔離相關作為。
2. 1校有 2位以上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校 停課 14天。衛生機關或疾病管制署人員進行疫情調查,掌握感染方式後,依據「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規定,對相關人員進行相關健康管理措施,爰此停課期間之認定將由衛生機關進行疫情調查後決定。
3. 各行政區有 3分之 1學校全校停課,該行政區學校原則停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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