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藝術治療與幼兒繪畫
發表日期:2008-09-05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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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治療與幼兒繪畫
東海大學社會工作學系講師 王秀絨
一、 藝術治療簡述
藝術治療(Art Therapy)又稱藝術心理治療(Art Psychotherapy),一般所稱藝術治療指的是藉由造型藝術(如繪畫、雕塑、勞作等可以看到成品之創作活動)為媒介來進行治療工作,並不包括已另有專名之戲劇治療、舞蹈治療或音樂治療等。
許多人有此經驗,由一位主持人帶領進行「運用藝術」(using art)之短期活動,藉此獲得許多自我探索、情緒表露、相互溝通、創作樂趣及潛能開發等。嚴格說來,這並不等於「藝術治療」,治療工作有更為謹慎之界限必需遵守。有明顯「不適應」問題或「不快樂」之人,通常是藉由機構社工人員之安排,與治療師之間有契約式之共識,遵守一個治療性的架構,包括特定的時間、空間,及相互專業關係的界限限制之下所進行的長期治療性關係。
藝術治療中所指的「藝術」,是參與者內在心理之投射,並不是外在景觀之拷貝,也不是講究技巧之作品,因此不需在意畫得好不好或像不像;在治療師的完全尊重,及安全承載的治療室中,參與者處在「遊戲」的心態之中(席勒說:只有當人在充分意義上是人的時候,他才遊戲;只有當人在遊戲的時候,他才是完整的人。)進行「自發性」的自由創作。
畫畫,提供一個方式可以表達心中的焦慮、憂鬱、孤寂或害怕等種種複雜情緒,一旦畫出來之後,會獲得很大的釋放。畫畫本身,同時也是一個魔幻時刻,畫者一面進行著創作,一面會與內在進行交互對話,對話內容包含著破壞性力量,顯露出內在未解決之困難;同時創造性的治癒力量,也會藉由象徵性表現而逐漸彰顯。人們因之可以減低「行為攻擊」之需求,因為藉由畫畫人對自己有了關照。
治療師就像一個嬰兒的母親,必須能提供一個「夠好」(‘good enough’)的護持環境,參與者的失敗、挫折都能在此有一安全及可忍受之承載。但有時這些並不必然需要透過語言,有時更不需進行詮釋。圖畫意像可能反映參與者之「內在客體」(inner object),也可能是「象徵」(symbol),治療師對這方面之了解,必需經過完整的訓練與體驗,因為藝術治療強調人不只有理性、語言、及客觀分析;同時人還有直覺、感性、主觀、啟發及精神層面,藉由藝術可發揮人的治癒潛能,這些理念與傳統的醫療模式或服務模式是大異其趣的,治療師若非經過訓練及被督導之學習,極易落入傳統以語言為主之模式。
二、 舉例:性侵害受害兒童的藝術表現
受到性侵害的孩子會造成身心嚴重創傷,複雜的感覺、印象與情緒都深深烙印在孩子心中,其心理發展會因之停滯;因此若要幫助他們,只是引導他們說出來是不夠的。藉由畫畫、做作品或遊戲可以將這些被虐型態外顯出來(但可能是混亂不堪,不一定是明顯被看得懂的方式),心靈因之得以醫治而能繼續往前發展。
圖一是一個13歲男孩在未被侵害前的繪畫作品,圖二是這男孩被強暴之後,呈現暫時性精神問題住院之後所畫的作品,其心理發展已退化到早期口腔與肛門期階段。
圖三是一個7歲女孩被性侵害之後,克服了不安全與防衛之後所畫的作品,畫中的家人躺在床上,是一個疊在另一個上面的強烈印象。
三、 幼兒的畫畫
藝術治療適用於任何年齡層之人口群,我們每個人都有藝術潛能,只是被深埋了!我們一般人縱使不是為了治療,既了解了「藝術」之真意,則若能將此深埋的藝術潛能發揮出來,將之加以釋放,人們將活得更有生命力。尤其幼兒在這方面之稟賦是自然天成的,真正挑戰的是我們成人是否有此了解,而能提供合適之環境與機會以協助他們有所發揮,繼之而得身心平衡與健康。
一般人主要是以語言作為溝通的工具,語言是高度結構且精細之互動模式;但幼兒的語言能力通常尚未發展完全,大腦仍處在持續成長尚未定型之狀態,因此幼兒對外在世界之感知,依學者賈納(Gardner, H)之理論,仍是一種「多元智能」(multiple intelligences)的發展模式,除了語言之外,還包括圖像、音樂、邏輯及數學…等。這些不同的心理活動模式會相互關連,但重要的是,若有因為腦傷或智障等因素,而造成其中的一種或多種模式無法發展,其他的智能模式仍然可以儘量發展到最高功能。因此,身為老師、家長、或治療師,在面對身心障礙的兒童時,可能他們的語言與邏輯受損,仍應鼓勵他們盡其所能地發展其不同種類的技巧或智能模式,其中繪畫對許多人而言都是相當可行的發揮管道,因為藉之可以更感受到自我的存在價值。嬰幼兒時期孩子的各種模式之發展最具有可塑性與潛能;對身心障礙的孩子而言更重要,一定要儘早提供機會讓他們能開始塗鴉探索。
兒童即使做出的是最簡單的一個記號,都是一種創造性活動,大人對這種活動必須給予最高的尊重,更不能批評、嘲笑或擅自塗改。從與大人的互動中,孩子必須能感受到那是他/她自己的作品,他/她可以做任何改變,這真的是一件相當興奮的事,還會使孩子相當能夠專注。
重要的是不見得只看完成的作品,手或身體的動作、線條、顏色的律動與色調等,都是孩子情感或心情的一種表徵。孩子拿著蠟筆,可能用手肘、肩膀或整個身體去畫,整個身體都是表達的工具,大人常喜歡問你畫的是什麼或為什麼這樣畫,其實幼兒在能畫出具象畫之前,其語言智能與圖像智能兩者是各自發展的,圖畫是屬於非語言的表現,因此問此問題對孩子不會有幫助。圖畫本身就是一個屬於個人的陳述,是一個不需語言的陳述,於其中已表達出人類心靈中最豐富、最纖細與最複雜的感受。挑戰的或許是:大人是否能有此了解 ─ 不是以語言的方式去了解。
3歲到6歲是幼兒幻想遊戲及象徵性活動最活躍豐富的時期,何謂象徵?當一個字或一個意象所隱含的內容超過顯而易見和直接的意義時,就可說具有象徵性,象徵可能不容易被了解,但卻能促進心靈的成長,有創傷經驗時,能藉之促進自我療癒。
雖然說語言不是絕對必要,但若能運用得當(例如完全尊重孩子、不隨意批評或給建議),語言也是很有功效的。以下舉一個例子,諮商師在與小朋友們討論完「害怕」這個主題後,請小朋友將之畫下來。以下是諮商師與其中一個5歲女孩小琪的個別對話:(圖四)
諮商師 兒童
1.妳怕什麼,小琪? 2.作惡夢。
3.妳的圖畫中畫了什麼? 4.有一個人拿著槍在我床上,這是我的洋娃娃,這裡有一些很大的心,這是血,這些是腳印。
5.當妳作惡夢時,妳的感覺是什麼? 6.好怕,我一直發抖。
7.妳怎麼做呢? 8.我就很快跑去媽媽的床上。
9.下一次妳會怎麼做? 10.通常我的阿姨會跟我睡,所以我不會害怕。
11.妳通常最怕什麼? 12.當有鬼飛到房間裡,窗簾一直動,這是我最怕的。
藉此談話,諮商師讓小琪談她因沒人在場而窗簾一直動的害怕事項,藉之也可向孩子解釋當風吹起、或有電扇在吹、或有暖氣扇在吹動時窗簾會飄動的情形。由此協助孩子的自我意識發揮功能,而能逐漸成熟與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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