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主題:嘉義縣108學年度幼兒補助彙整表 【2歲以上至學齡未滿5歲 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
發表日期:08-27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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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列「免繳費用」項目係指學費、雜費、材料費、活動費、午餐費、點心費。不包括課後延長照顧服務費(課後留園費)、保險費、交通費及家長會費等費用。
2.弱勢加額補助申領資格:
(1)家戶年所得未達 70 萬元
(2)年利息未達10萬元
(3)未有3筆(含)以上不動產且總價超過 650 萬元。
弱勢加額補助項目為雜費、材料費、活動費、午餐費、點心費。
3.請符合條件的家長,108年9月20日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由幼兒園代為申請補助,育兒津貼請至幼兒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4.若有任何疑問,請向就讀園所或嘉義縣政府洽詢,電話05-3620123*411;原住民幼兒就學補助洽詢電話:05-3620123*427;2至4歲育兒津貼諮詢專線(0800-20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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