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主題:100學年度第1學期「公立幼稚園弱勢家庭幼生午餐點心費用補助」
發表日期:09-18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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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00學年度第1學期「公立幼稚園弱勢家庭幼生午餐點心費用補助」案,請配合期程辦理,請 查照。
一、有關本補助申請方式請務必至本市幼兒教育資源網(網址:http://kidedu.ntpc.edu.tw/學前補助/補助文件/餐點補助)
下載作業說明並請詳閱。
二、補助對象:
(一)低收入戶幼兒、中低收入戶幼兒。
(二)幼兒本人為身心障礙(或發展遲緩)者。
(三)家庭突發因素致無力支付餐點費用幼兒。
三、補助期間:為100年9月至12月,每人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1,500元整。本補助額度係考量跨年度預算因素,故
100學年度第1學期僅核撥9-12月份(4個月)補助款,100學年度第2學期除核撥2-6月份(4.5個月)補助款外,
再補發100學年度第1學期於101年1月份(0.5個月)補助款。
四、申請時程與應送文件:
(一)9月1日至25日:請各園於本市幼兒教育資源網「公務填報系統」分別填報「實際申請補助人數」及「幼兒資料」
並列印申請清冊及開立收款收據。
(二)9月26日至30日:請各園提送核章完妥之申請清冊及收款據(免備文送本局彙辦,證明文件留園備查),併本學期
「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臨櫃審查期程送本府6樓大禮堂辦理。
(三)期中入園之幼兒(於100年9月25日以後入園者):另案提報本局申請。
五、本案經費款由100年度地方教育發展基金-541學前教育計畫-54100103幼教科-07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
救濟與交流活動費-723 補(協)助政府機關(構)-補助公立幼稚園弱勢家庭幼生午餐與點心費用
(本項計畫子目代號:L703P5)支應。
六、幼兒倘因法定傳染病或流行性疫情等致強制停課,請依「作業說明」(詳如附件)規定辦理賸餘款繳回。
七、副本抄送社會局、原住民族行政局暨各區主計人員集中辦公中心,屆時請社會局及原住民族行政局配合辦理本項補助與
低收入戶兒童托育津貼及原住民幼兒托教補助重複請領之檢核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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